各二級學部(學院)、相關職能部門:
2025年征兵工作在校黨委的高度重視下,各學部(學院)、相關處室緊密協作,保障配合,超額完成上海市人民政府和警備區賦予的年度征兵任務。在征集過程中,各單位認真開展各項工作,涌現出一批工作卓有成效的集體和有方法、有熱情的個人。為表彰先進,現開展2025年征兵工作先進集體、先進個人評選工作,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對象
1、征兵工作先進集體評選對象為各二級學部(學院);
2、征兵工作先進個人評選對象為相關職能部處老師、各學院學生工作負責人、征兵工作聯絡員、輔導員、教務員等。
二、評選時間
即日起至2025年11月7日。
三、評選標準
(一)先進集體
1、認真貫徹落實兵役法律法規和國家、上海市、學校征兵工作的政策規定,把征兵工作作為一項嚴肅政治任務來抓,學院領導高度重視,密切配合,學校分配的年度應屆畢業生、在校生征集任務均完成;
2、兵役執法檢查工作落實,宣傳發動廣泛深入,適齡大學生青年參軍熱情高。征集新兵政治、身體、思想標準嚴格,無責任性退兵;
3、在役和退役復學義務兵跟蹤教育、管理和服務工作到位,征兵廉潔、公開透明、公平公正,無違法違紀問題。
(二)先進個人
政治思想好,責任意識強,富有敬業精神,熟悉征兵政策并指導和推動征兵工作落實,工作作風扎實,宣傳方法良好,工作任務完成出色;執行上級命令指示堅決,工作盡職盡責,嚴格遵守征兵紀律,堅決執行廉潔征兵規定,無違規違紀問題。
四、名額分配
各二級學部(學院)根據最終任務完成數的30%確定先進個人名額,其中不滿1個名額的部分按1個名額計算。相關職能部門可申報1人(名額預劃分見附件三)。
五、評選表彰辦法
(一)申報
1、征兵工作先進集體
各二級學部(學院)達到評選條件即可申請,需填寫《征兵工作先進集體申請表》(見附件一),于2025年11月7日(周五)前紙質版蓋學部(學院)行政公章報送武裝部(經外樓A108室),同時將電子版發送至學校武裝部薛正豪老師OA郵箱。
2、征兵工作先進個人
申報人需填寫《征兵工作先進個人推薦表》(見附件二),于2025年11月7日(周五)前以二級學部(學院)、部門為單位,紙質版蓋部門章報送武裝部(經外樓A108室),同時將電子版發送至學校武裝部薛正豪老師OA郵箱。
(二)評比
學校征兵工作辦公室對申報的先進集體和推薦的先進個人進行資格審查,報學校征兵工作領導小組審批,校園網公示,確定本年度先進名單。
(三)表彰
評選出的2025年征兵工作先進集體、先進個人,將在后續學校征兵工作適當時間予以表彰。
上海電力大學武裝部
2025年10月28日
附件一:2025年上海電力大學征兵工作先進集體申報表.docx
附件二:2025年上海電力大學征兵工作先進個人推薦表.docx